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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Utility):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
(3)临时申请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提交正式专利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
2、审查期限
一般而言,一申请案在取得申请日后,大约半年至一年内会有审查结果。
3、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自申请日起算20 年为止。
(2)外观设计专利案自公告之日起14年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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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申请类别
(1)发明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期限
(1)发明专利案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20年为止。
(2)外观设计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5年,可延展4次,每次5年,共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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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2)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格式审查。
(3)外观设计:采用登记制
2、有效期:
(1)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始于发明申请日的次日,为期二十年;
(2)实用新型:最长可延长至至申请日起十年;
(3)外观设计:最多可延长至申请日起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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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发明专利(特许)(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案)(3)外观设计专利(意匠)
2、专利期限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申请日起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六年。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十五年
3、审查制度
(1)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公开申案内容,并须于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审。
(2)实用新型专利:此专利采登记制,无须实审即可获得专利权,4~6个月内准予注册。
(3)外观设计专利:采取实审主义,13个月着手实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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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国专利的申请及审查
1-1、发明专利
申请日起5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1-2、实用新型
注册制(申请后约3个月可领证)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
1-3、外观设计
韩国对外观设计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外观设计无审查申请的对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单、地板席子、帷幕);
-F3(办公用纸、印刷品)
-F4(包装纸、包装容器)
- M1(纺织物等)
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生于授权登记,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 |